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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學教育學系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Taipei

教育學系111學年度第2學期獎勵學生申請公告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年4月28日(五)止

申請條件:
1.每學期提出前一學期(111-01)欲申請項目,逾期不予受理。
2.第一次申請者,不限前一學期,可採計入學後至今。
3.如曾獲學校其他單位(教發中心)補助,不得重複申請。

申請內容:
1.期刊及研討會論文:申請時應檢附申請表及已刊登之論文影印本,並提供正本查驗。
2.各項競賽:以獲獎團隊(或個人)申請為限,提供相關競賽辦法、對象及獲獎獎次,擇優頒發。
3.赴國外發表文章:申請時應檢附申請表、論文接受函、會議時程表及擬發表之論文全文。

申請方式:
1.請上校務系統-EP登錄
2.印出EP登錄畫面並檢附佐證資料送交系辦公室

教育學系 敬啟 11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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