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臺北市立大學教育學系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Taipei

【公告】110學年度碩(在職)博士班考試第二階段驗證報到方式異動說明

【公告】110學年度碩(在職)博士班考試第二階段驗證報到方式異動說明

https://reg.utaipei.edu.tw/var/file/31/1031/attach/95/pta_78239_4925882_06665.pdf

主旨: 因應新冠病毒疫情迅速升級,本校 110 學年度碩(在職)博士班錄取生第二階段驗證報到,改以掛號郵寄方式辦理,並延長辦理期限至 110 7 21 日。

說明:

一、辦理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 110 7 21 日(以掛號郵戳為憑),未依規定時間內完成者,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考生不得異議。

二、應繳交文件:

※新生基本資料表(黏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兵役資料表(限男性) (黏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除役証明或免役證明(限男性)(如無可免附)

畢業證書影本 (或同等學力、外國學歷證件)一份

教師證影本(限在職專班心諮系、評鑑所第一類考生、史地系、體育系教學碩士)

三、驗證方式

「掛號郵寄」方式辦理,請於110年6月21日起重新登入新生報到系統,列印「驗證專用信封封面」,將其黏貼於A4信封上以掛號寄出,並請自行留存掛號收執聯以利查詢。

http://exam.utaipei.edu.tw/RegistrationSystem/

※如個別考生在執行上確有困難或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得洽詢以下電話

  天母校區:02-28718288分機7503、7515

博愛校區:02-23113040分機1121

四、未能及時取得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外國學歷證件)者,得繳交「補件切結書」(可於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各類表單區下載),並於110年8月20日前補繳所缺文件,逾期仍未補繳者,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考生不得異議。

五、畢業證書正本須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第一周繳交,由系所班代統一收齊後至註冊組查驗並確認已完成註冊,始正式完成入學程序並發給學生證。

六、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調整疫情警戒時,驗證報到之相關事宜將另行公告。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