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學年度碩(在職)博士班考試第二階段驗證報到方式異動說明
【公告】110學年度碩(在職)博士班考試第二階段驗證報到方式異動說明
https://reg.utaipei.edu.tw/var/file/31/1031/attach/95/pta_78239_4925882_06665.pdf
主旨: 因應新冠病毒疫情迅速升級,本校 110 學年度碩(在職)博士班錄取生第二階段驗證報到,改以掛號郵寄方式辦理,並延長辦理期限至 110 年 7 月 21 日。
說明:
一、辦理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 110 年 7 月 21 日(以掛號郵戳為憑),未依規定時間內完成者,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考生不得異議。
二、應繳交文件:
※新生基本資料表(黏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兵役資料表(限男性) (黏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除役証明或免役證明(限男性)(如無可免附)
※畢業證書影本 (或同等學力、外國學歷證件)一份
※教師證影本(限在職專班心諮系、評鑑所第一類考生、史地系、體育系教學碩士)
三、驗證方式
採「掛號郵寄」方式辦理,請於110年6月21日起重新登入新生報到系統,列印「驗證專用信封封面」,將其黏貼於A4信封上以掛號寄出,並請自行留存掛號收執聯以利查詢。
http://exam.utaipei.edu.tw/RegistrationSystem/
※如個別考生在執行上確有困難或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得洽詢以下電話
天母校區:02-28718288分機7503、7515
博愛校區:02-23113040分機1121
四、未能及時取得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外國學歷證件)者,得繳交「補件切結書」(可於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各類表單區下載),並於110年8月20日前補繳所缺文件,逾期仍未補繳者,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考生不得異議。
五、畢業證書正本須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第一周繳交,由系所班代統一收齊後至註冊組查驗並確認已完成註冊,始正式完成入學程序並發給學生證。
六、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調整疫情警戒時,驗證報到之相關事宜將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