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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學教育學系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Taipei

【大學申請入學重要公告】 教育學系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應考須知(含面試順序時程表)

【大學個人申請重要公告】 教育學系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應考須知(含面試順序時程表)

重要提醒:

1.因應近日疫情趨嚴,請考生務必於甄試前一日至本系網站查詢二階甄試是否如期舉行或改採「應變機制」。

2.個案考生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無法前來應試,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儘速向本校教務處招生組提出申請(申請表如附件一內),經查驗審核通過之個案考生,適用「應變機制」。若於甄試日當日獲知者,亦請儘速通報本校,同時提出申請。逾甄試日提出者,概不受理。

3.面試順序得配合防疫試場彈性調整,本系保有調整面試順序之權力。


公告事項:

一、考試時間及地點:
 (一) 日期:111年5月21日(星期六)、5月22日(星期日)。
 (二) 時間:請參考附件依規定時間報到。
 (三) 地點:本校博愛校區勤樸樓3樓走廊報到處,位於電梯出口。

二、考生注意事項:
 (一) 考生須持准考證及有照片之有效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辦理報到及應試。若經查身分與報名資格不符者,則不准應試,考生不得有異議。
 (二)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請配合本校防疫措施(如附件一)。面試當日僅開放愛國西路校門口進出,僅限考生進入校園,不對外開放及人員陪考,考生須自備且全程配戴口罩應試。
 (三) 甄試當日不另收費,也不需另備書審資料。

三、面試時間及其他各項應考須知請詳見(附件二)。



敬祝 考試順利、金榜題名

教育學系敬上 11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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