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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學教育學系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Taipei

教務處通知-114學年度第2學期生效之輔系、雙主修及宣導各系學分學程、微學分及自主學習課程自114年9月30日(一)至10月7日(一)止

https://reg.utaipei.edu.tw/p/404-1031-125912.php?Lang=zh-tw

主旨: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生效之輔系、雙主修及宣導各系學分學程、微學分及自主學習課程相關事宜,敬請各系協助公告。
說明:
一、 大學部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生效之輔系、雙主修,敬請各系協助公告並轉知學生依限申請:
(一) 輔系、雙主修申請時間:
自 114 年 9 月 30 日(一)至 10 月 7 日(一)止。
(二) 申請資格:
1. 輔系—
(1) 學士班在學學生自一年級第二學期至四年級第一學期得申請修讀輔系(即現為一下~四上之學生方可申請)。
(2) 博、碩士班在學學生自一年級第二學期起得申請修讀輔系(即現為一下起之學生方可申請)。
註1: 博、碩士班學生不得因修讀輔系而延長修業年限。
註2: 博、碩士班學生修讀向下一級輔系時,其輔系科目成績不列入原學系(所、學位學程)學期平均計算。
2. 雙主修—學士班各學系學生自二年級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學期止(即現為一下~三下之學生方可申請),得選定修讀雙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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