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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學教育學系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Taipei

課務組提醒-本校「課程規劃與開排課要點」放寬碩博士班選修課程認列規定

【課務組法規修正】「臺北市立大學課程規劃與開排課要點」(114.11)

 一、修正「臺北市立大學課程規劃與開排課要點」114年11月25日114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並經校長核定後實施。

為鼓勵碩、博士生跨領域學習,選修外系所或跨校科目之學分,原得認列畢業學分的五分之一,現放寬為二分之一。
本校「課程規劃與開排課要點」業於114年11月25日修正並經校長核定公告在案。

修正條文如下:
第二點

(一)碩、博士班課程,由學生與指導老師共同商議選修外系所、跨校之選修科目,可達畢業總學分的二分之一,其學分應予採計為畢業總學分數。

修正全文如附檔,或參閱網頁公告連結:

https://curr.utaipei.edu.tw/p/405-1032-128355,c2400.php?Lang=zh-tw

謝謝

教務處課務組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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