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臺北市立大學教育學系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Taipei

教務處-​11​4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繳費及學分抵免通知

114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及註冊日:115年2月23日(一)

 

註冊繳費

1.繳費單請至校務系統自行下載列印,並依限完成繳費。

2.時程

(1)第一階段學雜費列印繳費︰115年2月4日(三)至115年2月22日(日)。

(2)第二階段學分費列印繳費︰115年3月23日(一)至115年4月3日(五)。

3.開學前辦理休退學者,免繳學雜費;倘開學後辦理休退學者,將依本校學生退、休學退費標準表依學期比例退繳費。

(1)學期1/3退費基準日:115年4月2日(四)。

(2)學期2/3退費基準日:115年5月15日(五)。

(3)申請截止日:115年6月5日(五)。

(4)研究生如需申請延長休學者,請於115年3月31日(二)前提出申請。

 

逾期未繳費後續作業

1.未完成學雜費繳費者:依本校學則規定,學生應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註冊及選課事宜,逾期未註冊者,經清查後依規應予退學。[依本校學則第11條及第23條第1項第1款]

一旦經學校函退或自辦退學手續者,補註冊繳費概不受理。

2.未完成學分費繳費者:每學期第二階段學分費繳費截止日起清查催繳,未依期限內繳交學分費者,經清查後依規將學生選課之科目強制退選。[本校課務與學生選課要點第8點]

 

學分抵免申請

1.辦理對象及時程

(1)新生、轉學生或其他有學分抵免需求者︰115年2月9日(一)至115年2月24日(二)。

(2)境外學生︰自報到日起一周內止。

2.申請作業

(1)學分抵免系統路徑︰本校首頁/常用連結/校務系統/登錄/教務資訊登錄/學生抵免申請,點選「系必選修(含通識課程)學分抵免」。

(2)登入系統後,請填寫擬抵免課程資料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成績單、課綱)。

(3)申請表送交程序︰申請表列印>送開課單位審核>送教務處檢核登錄。

(4)請妥善保留影本。

 

 

完整註冊須知及各類申請資訊,歡迎至教務處網頁/註冊組/註冊須知查詢或下載。

中英文版註冊須知︰https://reg.utaipei.edu.tw/p/412-1031-2077.php?Lang=zh-tw


*本信件為114學年度第2學期有效學籍學生通知信。

*因應學期交替,群組通訊錄持續更新中,114-1休退學生及畢業生因114-1已無學籍在案,請自行忽略本信件,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教務處註冊組敬上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