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務組公告-114-2「學生申請停修課程」(4/20 AM9:00-5/4 PM5:00),請同學留意期中停修辦理期限
https://curr.utaipei.edu.tw/p/404-1032-130887.php?Lang=zh-tw
通 知 115 年 4 月 7 日
主旨: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學生申請停修課程自 115 年 4 月 20 日(一)上午 9 時至 5 月 4 日(一)下午 5 時止,敬請欲申請同學進入校務系統/登錄/教務資訊登錄/課程停修申請作業提出申請。
說明:
一、 依「臺北市立大學學生申請停修課程要點」辦理(附件 1)。
二、 停修課程每學期以一門為限,且扣除停修之學分數後,總修讀學分數不得低於學則規定之最低學分數。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在扣除停修課程後,至少仍應修習一門科目。
三、 建議同學使用桌上型電腦操作,以獲得最大解析度,請由首頁登入校務系統,再依據操作手冊(附件 2)及下列流程提出申請。
(一)確認停修科目是否正確,於線上送出申請;
(二)輸入停修原因,點選「下一步」、「停修確認」鈕後,即完成停修程序;
(三)完成後即無法取消,且審核狀態將變更為「已註記停修」。
四、 請同學務必自行列印留存(或存檔),以備查考。若未列印留存備查者,事後概以系統之資料為準,不得提出異議。操作過程中,如有疑問,請立即反映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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