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註冊組公告111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申請(111/11/14-111/12/20)
https://reg.utaipei.edu.tw/p/404-1031-99105-1.php?Lang=zh-tw
通 知
111 年 10 月 28 日教務處註冊組
壹、111-1 學期大學部曁研究生畢業申請及資料核校
一、申請期程:請協助轉知預計於 112 年 1 月畢業之大學部初審合格大四生及延畢生暨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預計完成碩(博)士學位考試可畢業之研究生,於 111 年 11 月
14 日起至 12 月 20 日止辦理畢業離校線上申請。
二、校務資訊系統線上申請:學制準畢業生請點選登錄 教務資訊登錄 畢業離校申請,核對個人基本資料、出生年月日、英文姓名是否正確、上傳 2 吋半身(證件照,電子檔像素大小413*531),研究生另填寫學位考試中、英文論文名稱後送出申請。
論文中、英文名稱尚未確定之研究生,可輸入暫行名稱,俟畢業論文修正確認書完成後,至註冊組領取證書前,務必上網修正中、英文論文名稱。
三、學位論文考試申請:依各系(所、學位學程)規定之相關表單或參考教務處註冊組
各類表單 論文相關,下載列印「碩士(碩士在職、博士)班申請表單及相關表格」等相關表件送各系(所、學位學程)辦公室辦理。
貳、畢業離校流程
一、領取證書請待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成績到齊(含操行成績),且校務系統之畢業離校流程各單位審核通過後攜帶學生證至本處辦理。
二、離校期程:
大學部:自 112 年 1 月 16 日至 1 月 31 日下午 5:00 前。
研究生:自 112 年 1 月 16 日至 1 月 31 日下午 5:00 前(研究生論文成績、論文最後定稿之繳交期限)。
三、上開畢業生畢業日期統一訂於 112 年 1 月,若研究生本學期無修課且已完成論文口試,擬提前於 12 月畢業者,請參照畢業流程規定提前繳交相關資料辦理。
四、離校流程:請參考附件(上學期畢業申請流程)辦理。
參、注意事項
一、預計 111-2 學期(112 年 6 月)畢業者,此次請勿申請。
二、之前曾申請畢業離校而未離校,預計110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之學生,仍須重新上網申請;本學期申請逾期未完成畢業,且未達修業最高年限者,須申請撤銷畢業申請,次學期仍應辦理註冊。
三、請各系(所、學位學程)、通識中心、師培中心、各相關行政單位於申請期程內(111年11月14日起至112年1月31日止)定期至畢業離校系統進行畢業審查,並督促所屬學生依限辦理申請作業。